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3.除了其它事外,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,他们的来访者,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,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,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。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。在来世,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;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。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,就分成家庭与家庭、家族与家族,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。所以,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。当他们被告知,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,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,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,他们回答说,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。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,就会逃跑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: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,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,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5215.“又被东风吹焦了”表充满恶欲。这从“被东风吹焦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被东风吹焦”是指被恶欲之火焚毁。“东风”和“东方”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(参看101, 1250, 3249, 3708, 3762节),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,进而表示贪欲和恶欲,因为这些源于这些爱。“火”用来论及这类欲望的原因如前所述(5071节);因此,“被吹焦”论及它们。
热有两个源头,正如光也有两个源头;热的一个源头是这个世界的太阳,热的另一个源头是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。众所周知,这个世界的太阳将热散发到自己的世界,以及那里的一切事物上;但天堂的太阳则将热散发到整个天堂,就不那么为人所知了。然而,人若反思人里面的热,也就是被称为生命之热的热,也能知道这一点,因为此热与这个世界的热毫无共同之处。由此可知,这热与这个世界的热具有不同的性质。也就是说,这真正的热是活的,而这个世界的热不是活的;属灵之热因是活的,故点燃人的内层,也就是他的意愿和理解力,赋予他渴望、爱,以及情感。这也解释了为何渴望、爱和情感是属灵之热,并被如此称呼。显而易见,它们是热,因为热从活人身体的各个部位散发出来,哪怕在酷寒或最冷之地。不仅如此,当渴望和情感,也就是爱逐渐增强时,身体也相应地逐渐变暖。这种热就是圣言中的“热或烧”、“火”、“火焰”所表示的;它在正面意义上是指属天和属灵之爱,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肉体和尘世之爱。由此清楚可知,此处“被东风吹焦”表示被恶欲之火焚毁;当论及“细弱”的谷物穗子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时,所表示的是充满恶欲的记忆知识。
“东风”表示恶欲和由此衍生的谬念的爆发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这风的地方明显看出来,如诗篇:
祂使东风吹在天空,又用能力引了南风来。祂降肉像雨在他们当中,多如尘土,又降有翅膀的鸟儿,多如海沙。(诗篇78:26-27)
那风所带来的“肉”表示恶欲,“有翅膀的鸟儿”表示由此衍生的谬念,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(民数记11:31-35),在那里经上说:百姓因吃肉而被灾殃击杀所在之地的名叫做“贪欲之人的坟墓,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起贪欲之心的人”。
以西结书:
看哪,葡萄树虽然栽种了,岂能发旺呢?东风一吹,它岂不全然枯干吗?它必在生长的苗床上枯干。(以西结书17:10)
同一先知书:
这葡萄树因忿怒被拔出摔在地上,东风吹干其上的果子,坚固的枝干折断枯干,被火烧毁了。火也从它枝干中发出,烧灭果子,以至没有坚固的枝干可作掌权者的杖。(以西结书19:12,14)
此处“东风”表示恶欲的爆发。以赛亚书:
刮东风的日子,祂想起了暴风。(以赛亚书27:8)
何西阿书:
必有东风刮来,就是耶和华的风从旷野上来。他的泉源必干,他的源头必竭。它必掳掠他所积蓄的一切宝器。(何西阿书13:15)
此处“东风”也表示恶欲的爆发。同样在耶利米书:
我必在仇敌面前,好像用东风吹散他们。(耶利米书18:17)
诗篇:
你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。(诗篇48:7)
以赛亚书:
你离弃了你百姓雅各家,是因他们充满了东风,占卜的人像非利士人一样。(以赛亚书2:6)
何西阿书:
以法莲吃风,且追赶东风,每日增添虚谎和强暴。(何西阿书12:1)
“风”在此表示谬念,“东风”表示恶欲。刮来蝗虫并把它们吹入红海(出埃及记10:13,19),以及分开红海之水(出埃及记14:21)的“东风”在内义上表示类似事物。
10035.“只是小公牛的肉”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。这从“肉”和“小公牛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肉”是指爱之良善,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,如下文所述;“小公牛”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,如前所述。“小公牛”或“牛犊”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,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,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,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,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;因为在圣言中,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。“小公牛的肉”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,是因为“肉”表示人的意愿,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,或他的自我;事实上,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。“肉”因表示意愿或自我,故也表示爱之良善,或爱之邪恶。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,叫理解力和意愿。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,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。因此,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,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;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,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。此外,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,虚假构成信,邪恶构成爱。
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“肉”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,即自我的意愿。另外,要知道,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,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,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;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,那也是为了他自己。所以人必须重生,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。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,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。当“肉”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,“肉”就表示爱之良善;但当“肉”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,“肉”就表示爱之邪恶,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。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,即:“肉”表示主的自我,就是神性良善,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(3813, 7850, 9127节);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,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(999, 3813, 8409节);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,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,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,是主的自我(参看1023, 1044, 1937, 1947, 3812, 5660, 5786, 8480节);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(参看210, 215, 694, 874-876, 987, 1047, 3812, 4328, 5660, 5786, 8480, 8497节)。“小公牛的肉”在此表示爱之邪恶,或自我之爱的邪恶,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,即:肉、皮、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,因为这是罪祭,或说它们是罪。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,可参看下文(10040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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